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递交入党申请书 |
1.填写"入党申请人登记表" 2.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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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|
1.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.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1-2名培养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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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、教育、考察 |
1.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并参加院系党校学习 2.联系人定期与积极分子谈话并作好记录 3.党支部与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考察鉴定 4.党支部在综合积极分子一贯表现的基础上,提出"考虑发展"或"继续培养"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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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为发展对象 |
1.团组织"推优" 2.听取联系人与党内外群众意见 3.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4.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5.公示公民对象的基本情况、递交申请书的时间、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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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审 |
1.发展对象填写"入党预审表" 2.相关材料经整理后报送院(系)党委(党总支)审核 3.院(系)党委(党总支)审核通过后报组织部预审;预审通过后,发给《入党志愿书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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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备党员的接收与审批 |
1.党支部指导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 2.党支部召开审批大会,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3.相关材料经整理后报送院(系)党委(党总支)审批 4.党委(党总支)审批后在一个月内送校党委组织部复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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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 | 1.党支部为预备党员确定为考察人 2.预备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3.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4.考察人与预备党员定期谈话并作好记录 5.党支部定期综合分析教育、考察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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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备党员转正 |
1.预备期满前夕,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2.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.党支部提出综合审查意见,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.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5.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并作出决议 6.相关材料经整理后报送院(系)党委(党总支)审批 7.院(系)党委(党总支)审批后报校组织部复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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